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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保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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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目标:出厂合格率:100%;
一次交验合格率:>96%;
顾客满意率:>95%;
年开发新产品2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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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保证服务 |
(一)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|
产品质保期以交货之日起计算,为期一年。在质保期内,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,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、更换和退货服务。更换或退货可在3个月范围内凭购买发票或收据到本厂或在代理商处更换或退货。 |
1、产品一般零部件、元器件失效,更换后即能恢复使用要求的,负责免费按期修复;
2、产品主要零部件、元器件失效,不能按期修复的,负责更换同型号规格的合格产品;
3、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、损伤,可退货。
4、经承认的技术检定机构认定属于精度、温度漂移、抗干扰性能、可靠性等技术参数达不到技术说明书提供的数据,可退货。
5、使用中途性能下降,可退回我方质检部,经检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,可退货。
6、购买之后发现订购的产品型号与现场不合用,可退回更换其他型号产品。若价位不同,对方应支付我方差价,我方不支付对方差价。如果订购的产品已经开箱使用过,则只能更换相同型号的产品。
7、产品因设计、制造等原因造成主要功能不符合企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,客户要求退货时,收回故障产品,退回客户货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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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免责范围 |
在质保期内,下列人为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产品故障不属免费维修、更换和退货服务范围: |
1、用户在使用中造成人为的仪表外观变形、损伤、错误连接造成内部线路烧坏,但具有维修价值。
2、仪表外壳、标牌、标签等其他仪表自身外附属物已经损坏、损伤或明显陈旧。
3、用户在使用中对产品自行修理和改装。
4、用户在进行仪表每年一次例行校验时无法正确校验。
5、地震、水灾、火灾、等自然灾害导致产品损坏。
6、其它人为因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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